WL-D-1300 輪椅升降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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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VL-PA輪椅升降機主要用于高地板公交車或城市客車,可以幫助坐輪椅的乘客上下車。升降機安裝在車輛踏步內(nèi),不使用時不占用車內(nèi)空間,不會影響其它乘客正常上下車。升降機通過手持遙控開關控制,運行時有燈光和聲響警報,當車輛供電不足或電器故障時,升降機可通過手動應急操作。防滑平臺,配備機械式自動前后擋板,確保使用者在平臺上下升降過程中的安全。升降機最大承載350kg,最大舉升高度1297mm, 已通過歐盟CE認證、EMARK認證。
耐久性好:水平進出往復工作運行次數(shù)≥10000次,舉升測試工作運行次數(shù)≥10000次
聲響警報:運行全程發(fā)出警示聲,提醒附近人員注意
手動應急:在車輛斷電或發(fā)生故障的緊急情況下,可手動操作將升降機收回
安全鎖止:產(chǎn)品完全收回后,帶有液壓鎖鉤,防止車輛在急轉(zhuǎn)彎時導致機構甩出
電路保護:電機短路、電源反接等情況出現(xiàn)時,可保護產(chǎn)品電路不被損壞
過載保護:舉升裝置從地面舉升不能大于375KG的重物
低功耗:休眠靜止階段電流等效值<0.2mA,減少電池損耗
防水防塵:IP67,同時要進行500mm水深的涉水試驗,離開水源后,產(chǎn)品可正常動作
基本參數(shù) | |
額定電壓 | 24V |
運行電流 | 水平≤3A,提升≤20A,下降≤3A |
額定功率 | 500W |
額定載荷 | 300KG |
運行速度/時間 | 上升85±10mm/s;下降65±10mm/s;水平伸出65±5mm/s,水平收回50±5mm/s |
質(zhì)量 | 機構≤225KG,液壓動力單元≤25KG,整機偏差0.5% |
型號 |
平臺尺寸 |
裝置尺寸 |
舉升高度 |
后翻板凈寬 |
裝置運動端最大寬度 |
門洞凈寬度 |
安裝入口凈寬度 |
UVL-PA |
1203*805 |
1991*1120*168 |
1370 |
800 |
1020 |
1064 |
1160 |
阻燃測試 | 產(chǎn)品上的吸塑、注塑等非金屬件(除電器元件外)水平燃燒特性滿足GB 8410-2006 《汽車內(nèi)飾材料的燃燒特性》中100mm/min要求; |
電器件的塑料阻燃特性應滿足國標GB/T 2408-2008《塑料燃燒性能的測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》要求,其中:水平燃燒達到HB級,垂直燃燒達到V-0級。 | |
線束各原材料的阻燃特性應滿足GB/T 2408-2008《塑料 燃燒性能的測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》要求,其中:水平燃燒達到HB級,垂直燃燒達到V-0級。 | |
高低溫測試 | GBT 2423.1-2008 電工電子產(chǎn)品環(huán)境試驗 第2部分:試驗方法 試驗B:低溫/低溫將機構分別放在85℃和-40℃的溫度箱中8小時,期間不工作,取出后立即進行測試,基本性能符合圖紙要求,且運行正常 |
客車結構安全(國標) | GB 13094-2017 客車結構安全要求,(10)輪椅適應性及約束系統(tǒng) ,(11)輔助上車裝置 |
客車結構安全(英標) | 英標BS EN 1756-2-2004+A1-2009 尾部提升機.輪式運載工具上安裝的平臺提升機.安全性要求.客用尾部提升機 |
車身結構標準(歐盟) | ECE R107 就一般結構方面批準M2和M3類車輛統(tǒng)一規(guī)定,行動不便乘客坡道(3.5)過道、通道或任意優(yōu)先座之間或輪椅區(qū)的地板的坡度,及至少一個入口和出口或出入混合口的坡度都應≤8%。 |
最大舉升高度達到1370mm,可應用于更多高地板客車車型
扶手+擋板+防滑平臺,給輪椅乘客全方位的安全防護!
多處結構升級,解決上代產(chǎn)品發(fā)生的異常抖動等問題